EBC外汇平台 - 交易执行与订单管理


网警重拳整治吉隆口岸泥石流谣言 十起典型案件集中曝光

公安部网安局公布10起涉西藏日喀则吉隆口岸泥石流网络谣言典型案例,各地网民因编造死亡失踪人数虚假信息被依法行政处罚,警方提示网络非法外之地,将严厉打击造谣传谣行为。

作者:EBC外汇平台 · 2026-08-31 · 2 阅读

近日,公安部网安局对外通报,在深入推进"净网—2026"专项行动过程中,各地公安机关网安部门针对西藏日喀则吉隆口岸泥石流灾害期间出现的网络谣言乱象开展了集中整治,依法严厉打击编造虚假灾情、扰乱网络传播秩序的违法行为,为抢险救灾营造了清朗的网络环境。此次行动共查处多起典型案件,现将其中十起面向社会公开曝光。

十起典型谣言案件详情

案件一:西藏昌都网安部门工作中发现,网民邱某在某网络平台毫无依据地捏造"新闻报道称1400人遇难,实际此前已有3000人失联"等虚假信息。公安机关依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案件二:西藏拉萨网安部门查明,网民刘某通过网络平台散布"中国这边已经死亡3000多人"的不实说法。属地公安机关已依法给予刘某行政处罚。

案件三:西藏拉萨网安部门核查确认,网民谭某在网络上发布"日喀则吉隆口岸几千人瞬间没命了"的严重失实言论。谭某已被属地公安机关依法处罚。

案件四:西藏拉萨网安部门调查发现,网民张某在网络平台发布多条谣言,声称"明明上千人冲走了,官方居然报道3人死亡,265人失踪",并进一步编造"工作人员近200人,建筑工人在500-600人,还有旅游人员与过关人员,至少突破一千人了"等虚假细节。张某已被依法处以行政处罚。

案件五:西藏拉萨网安部门查明,网民潘某在网上发布"今天,泥石流淹没了1000多人"的谣言信息,造成不良影响。属地公安机关依法对潘某作出处罚。

案件六:西藏拉萨网安部门查明,网民易某在网络上散布"不算严重,可能死500个人左右、失踪人口可能全部都死了"等不负责任的猜测性言论。易某已被属地公安机关依法行政处罚。

案件七:湖南湘西网安部门查明,网民周某在某短视频平台发布多条谣言,包括"广西没完,西藏又来泥石流,听说有上万人死亡,不知道真假,官方还没通告""去年这里就泥石流死了2-30个""几千有,这一波泥石流一个寨子就没有了,不止一千"等。周某已被属地公安机关依法处罚。

案件八:内蒙古呼伦贝尔网安部门发现,网民国某在某视频评论区发表"起码得有上千人"的臆测性不实言论。属地公安机关已依法对国某作出行政处罚。

案件九:江西南昌网安部门查明,网民杨某在某短视频平台发布"失联人数已上升至826人,令人无比痛心!"的虚假信息,误导公众认知。杨某已被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案件十:重庆网安部门查明,网民杨某在某短视频评论区发布关于吉隆口岸泥石流死亡人数的不实信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属地公安机关已依法对杨某作出行政处罚。

法律红线不可触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故意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灾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行为扰乱公共秩序的。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第二款明确了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的量刑标准: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公安机关网安部门郑重提醒:网络并非法外之地,面对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广大网民应保持理性,以官方发布信息为准,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共同维护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对于编造、传播网络谣言,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予以打击处理。

吉隆口岸泥石流网络谣言网警净网行动
← 上一篇
上海警方破获近200亿虚拟货币地下钱庄案 警示非法换汇风险
下一篇 →
台风“沙德尔”残涡重返海面或再度增强 多区域迎来强降雨考验